两个中国侨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又回国居住(非户籍地),起诉离婚时应当在哪里起诉?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05 11:39) 点击:168 |
两个中国侨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又回国居住(非户籍地),起诉离婚时应当在哪里起诉? (1)起诉离婚时应当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应当提供经常居住地的依据。 (3)结婚证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两个中国人在国内结婚后,至国外定居生活,一方短期回国期间起诉离婚的,应当到哪里起诉? 应当到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两个中国人在国内结婚后,至国外生活,过了几年,一方又回国居住(非户籍地),国外一方回国起诉离婚,应当到哪里起诉? 应当到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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