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05 11:35) 点击:107 |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规定的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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